單位信息變更業務指南
2017-12-13 10:43:26 瀏覽次數:
一、事項名稱:單位信息變更業務
二、設定依據:《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實施細則》(石公管委【2014】3號)
三、申請條件:單位名稱變更、通訊地址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經辦人變更、收款銀行信息變更。
四、辦理材料:
變更單位信息除需提供經辦人的身份證,根據具體變更原因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單位名稱、地址變更的,需提供單位《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單位批準文件或變更文件。
2、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的,需提供單位《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
3、經辦人變更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的委托授權書。
4、單位收款銀行信息變更的,需提供《公積金付款信息確認表》,加蓋單位公章、財務章、法人印章。
五、辦理步驟:
1、單位經辦人攜以上材料到單位所在轄區公積金管理部申請單位信息變更。
2、公積金管理部審核材料。
3、單位信息變更業務辦理完畢。
六、所需表格:《住房公積金匯繳單位信息變更表》
七、辦理期限:申請單位信息變更業務且手續完備的,在申請辦理當日即可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