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指南
單位開戶登記
一、開戶條件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應當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在職職工是指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經法院判決、勞動仲裁等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并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
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和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以按照規定繳存、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開戶資料
1、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單位證件(如營業執照副本、事業法人證書等);
2、職工工資表;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經辦人辦理業務的委托書;
5、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三、單位需填寫以下表格
1、《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開戶信息表》
2、《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登記明細表》
繳 存
一、匯繳
單位應當于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扣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至公積金管理部。
單位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管理部先做匯繳核定,再付款至管理部收款銀行賬戶。
1、單位需填寫以下表格:
單位繳存職工有新增的,需填寫《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登記明細表》;單位繳存職工有封存、啟封的,需填寫《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狀態變更表(封存、啟封)》;單位職工有基數調整的,需填寫《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調整明細表》。
2、繳款方式:
單位可通過網銀、支票倒交、委托收款等方式繳存。
二、補繳
單位職工因新參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欠繳、少繳、漏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經辦人應及時為職工補繳,原則上每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為同一職工補繳一次。
單位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管理部先做補繳核定,再付款至管理部收款銀行賬戶。
1、單位需填寫以下表格:
《住房公積金補繳明細表》
2、繳款方式:
單位可通過網銀、支票倒交等方式補繳。
轉移、合戶
個人轉移指職工因工作調動、辭職等原因將住房公積金由原單位轉移至新單位的業務。個人合戶指將職工多個公積金賬戶合并的業務。
一、單位辦理
轉出單位經辦人需持本人身份證及需轉移職工的身份證,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轉移申請表》(轉出單位加蓋公章),到管理部辦理。
二、個人辦理
個人需持本人身份證,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轉移(合戶)申請表》,到管理部辦理。
異地住房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轉入本地,在我市公積金中心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連續正常繳存半年以上的,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到管理部辦理。
調出本地的職工需到轉入地公積金中心申請。
基數調整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分別為繳存基數乘以職工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繳存部分和職工繳存部分分別實行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石家莊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石家莊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繳存單位應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核定計算職工的繳存基數,于每年繳納七月份住房公積金時調整一次。
一、單位需填寫以下表格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調整明細表》
網上業務
公積金中心已開展網上大廳業務,方便繳存單位辦理日常業務。單位可向公積金中心提交開通網上歸集業務的申請,簽訂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大廳使用協議,開通網上業務。
網上歸集業務包括單位資料變更、匯繳登記、補繳登記、匹配匯繳入賬,職工賬戶設立、資料變更、繳存基數調整、封存、啟封、賬戶同城轉移等。
結息、對賬
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每年6月30日結息一次,計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個人賬戶資金按1年期定期利率計息。
查詢
繳存職工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查詢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
(1)撥打公積金中心客服電話12329查詢;
(2)登錄公積金中心網站www.4326387.buzz查詢;
(3)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管理部自助查詢機查詢;
(4)下載手機APP“手機公積金”查詢;
(5)關注微信公眾號“石家莊住房公積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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